11月25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下發《關于調整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﹝2014﹞93號),取消汽車輪胎稅目,自2014年12月1日起執行。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呼吁了21年的“取消斜交胎和摩托車胎消費稅”終于有了結果,并引發了輪胎行業板塊股市上漲。無疑,也給身處美國轎車及輕卡胎雙反、復合橡膠標準生膠含量下調雙重打擊下的輪胎行業帶來一定的利好。
“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時的消費稅政策,在當今開放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明顯不適應了,斜交胎征收消費稅是極不合理的。取消斜交胎3%的消費稅,有利于輪胎企業增加自我積累和進行技術改造,提高抗風險能力。”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原秘書長蔡為民認為,“盡管當前斜交胎產量已經很低,但在特定市場仍有需求。限于輪胎結構、作業環境和客戶需求,有些環境下子午胎還無法代替斜交胎,尤其是農業和林業機械輪胎、工業車輛輪胎、特種車輛輪胎(主要是軍品輪胎)等。所以,我國的一些知名輪胎企業還保留有斜交胎產品。”
據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統計,2013年的48家輪胎會員企業中,仍有26家企業生產斜交胎,全年產量達3943萬條。2014年前10個月,產量達3479多萬條。
蔡為民表示,2001年國家取消了子午胎消費稅,為子午胎的發展大大減負,這之后迎來了子午胎的高速發展,也為中國成為世界輪胎大國奠定了基礎。雖然斜交胎的產量比重遠低于子午胎,但是在特定行業和特定用途,斜交胎仍是不可缺少的產品。由于目前綠色輪胎等高性能子午胎已經成為行業的發展方向,因此,取消斜交胎消費稅企業也不會再盲目發展斜交胎,這部分效益可以使企業有能力進行技術升級,提高斜交胎的產品質量和性能。
據悉,消費稅的取消,也給輪胎行業股市帶來了利好。在滬深兩個市場,除雙錢股份因籌劃重大事項12月1日停牌、S佳通下跌1.48%、賽輪股份(沒有生產斜交胎產品)下跌0.97%外,12月1日休市時,其他3支股票均上漲2%以上,其中風神股份上漲2.60%;青島雙星上漲2.36%;黔輪胎A上漲2.27%。
“摩托車輪胎取消消費稅消息一出,很多企業就電話咨詢。可以說,我們是受輪胎行業拖累了20多年,現在終于有了結果。”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力車胎分會秘書長楊燦光說,“20多年來,協會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行業訴求,多次向國家稅務總局、財政部寫報告,要求取消摩托車輪胎的消費稅。”
楊燦光介紹,近兩年,三輪和四輪摩托車、電動車是的市場熱銷品種,受到了農民的普遍歡迎,對配套車胎的數量和新規格需求也越來越多,預計未來幾年還會保持供求兩旺的局面。另外,休閑娛樂產品,如游樂場玩車、滑板車、沙灘車、卡丁車、割草機等小全地形車輪胎,以及運動型自行車胎等新產品也成為廣大消費者的新寵。但因為這些產品都要繳納消費稅,或者各地征收消費稅不統一,給企業帶來了壓力和混亂,也造成市場的不公平。
據了解,2007年,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稅函[2007]723號文件,對小全地形車輪胎征收消費稅問題予以批復。滑板車、沙灘車、卡丁車等小全地形車時速較低,不準上牌照、不允許上道路行駛,與一般意義上的汽車或其他機動車有所不同,且其輪胎按照小輪徑農用輪胎的標準和工藝開發生產,對于這類車輛的輪胎,如果與汽車或其他機動車通用,應按規定征收消費稅。如果不能與汽車或其他機動車通用,則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,不征收消費稅。楊燦光說,由于沒有關于小全地形車胎的國家標準,各省執行該批復沒有統一的操作標準,所以出現了對小全地形車輪胎消費稅執行不一的狀況,有的省份征稅了,有的省份沒有征稅。
楊燦光認為,消費稅的取消不僅有利于力車胎行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,而且由于各省對小全地形車輪胎消費稅執行不一的狀況也隨之消失,有助于市場的公平競爭和休閑娛樂產品用車胎的發展。
業內人士認為,雖然本次取消消費稅的輪胎(包括摩托車輪胎)產品產值在全行業中所占比例不大,但這些產品都是特定領域和特定市場不可缺少的產品,也都面臨產品進一步升級的需要,因此,取消消費稅可以提升這些產品的質量和性能,使其更好地為特定應用領域服務,并進一步實現節能減排。
新聞鏈接
汽車輪胎消費稅演變歷史
1. 1994年1月1日開征消費稅。
國務院于1993年12月13日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39號),財政部1993年12月25日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,并于1994年1月1日開征汽車輪胎消費稅,稅率10%。
該稅目征收范圍是指用于各種汽車、掛車、專用車和其他機動車上的內、外胎。稅目征收范圍包括:(1)輕型乘用汽車輪胎;(2)載重及公共汽車、無軌電車輪胎;(3)礦山、建筑等車輛用輪胎;(4)特種車輛用輪胎(指行駛于無路面或雪地、沙漠等高越野輪胎);(5)摩托車輪胎; (6)各種掛車用輪胎;(7)工程車輪胎;(8)其他機動車輪胎;(9)汽車與農用拖拉機、收割機、手扶拖拉機通用輪胎。
2. 自2001年起子午胎免征消費稅
2000年12月28日 ,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《關于調整汽車輪胎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 (2000 )145號)。自 2 0 0 1年 1月 1日起 ,對“汽車輪胎”稅目中的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,對翻新輪胎停止征收消費稅 ,其它輪胎繼續按 1 0 %稅率征收消費稅。
3. 2006年4月1日起斜交胎消費稅由10%稅率下調到3%
2006年3月20日,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下發《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06]33號),2006年4月1日起斜交胎消費稅由10%稅率下調到3%。
4. 2010年12月1日起,農用拖拉機 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不再征收消費稅
2010年10月19日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《關于農用拖拉機 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不征收消費稅問題的公告》(2010年第16號公告),農用拖拉機、收割機和手扶拖拉機專用輪胎不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39號)規定的應征消費稅的“汽車輪胎”范圍,不征收消費稅,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。